2021年3月31日,山東國金水利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標和大宗物資采購專題會議在集團公司八樓會議室舉行。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趙云,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宋慶國,集團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維,及相關部室、相關單位負責人和招投標分管負責人出席會議。
會議對前期工程和安全管理部與法務部共同起草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草案)》和《大宗物資集中采購試行辦法(草案)》進行了集體研究,充分聽取了各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確保集團公司出臺的指導意見及制度合規合法,并適用于各單位的具體情況。
李維書記指出,各所屬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充分認識到制訂招投標指導意見和大宗物資集中采購辦法的必要性。制訂制度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規范招投標行為和大宗物資采購行為,避免在工作程中出現違規違法行為和系統性風險。
宋慶國副總經理指出,對集團公司制訂出臺的招投標指導意見和大宗物資集中采購辦法,各所屬單位要根據要求分別制定符合自身實際的具體實施方案,上報集團公司備案并嚴格執行,自覺接受監督檢查。
趙云總經理強調,一要堅定不移的出臺制度,這既是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的工作要求,又是集團公司長遠發展的必要工作;二要通過制度的出臺,規范集團公司的招標投標行為和大宗物資采購行為,規避相應的風險;三要保證集團公司出臺的制度具有指導性意義,做到不同單位不同對待,不同物資不同對待,確保制度合法合規,行之有效。會后各所屬單位要積極配合集團公司工程和安全管理部、法務部,共同完善招投標指導意見和大宗物資集中采購辦法。
通訊員:徐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