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不經意收了個‘下午茶’的紅包開始,沒有守住‘小節’,一步步讓自己淪陷,幸好組織及時發現并把我拉了回來,現在回想起來很后怕。”近日,湖州市生態環境局長興分局窗口工作人員王某某面對長興縣紀委監委回訪工作人員時這樣說道。
不久前,長興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收到了王某某有關問題線索,并立即成立了調查組進行核實。
“你是否存在收受中介機構禮金、禮卡等行為?”調查組工作人員直截了當地問道。
“那肯定沒有!”王某某理直氣壯地回答道。
“沈某某跟你是什么關系?你們之間有經濟往來嗎?”調查組繼續問道。
“就普通朋友,沒有經濟往來。他……他就是人比較客氣……”王某某開始支支吾吾起來。
“那沈某某為什么給你發微信紅包?”面對調查組的再次追問,王某某開始交代:“他經常到窗口找我辦事,一來二去,我們就熟悉了,他每次來窗口找我辦事,都要開玩笑說發個紅包請我喝‘下午茶’,我拒絕了好幾次。之后有一次,他發了200元紅包給我,讓我一定要收下。我覺得平時相處也很融洽,他人也不錯,而且200元也就是幾杯奶茶的錢,沒多想就收下來了……”
“200塊錢雖然不多,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有關規定,是要對你問責處理的,你現在意識到自己犯的錯誤了嗎?”面對調查組人員的教育引導,王某某才意識到自己不注意小節,收了紅包并非“小事”,懊悔地低下了頭。
最終,經過調查組的詳細了解,王某某還交代了曾多次違規收受提貨券、加油卡等問題。
2022年11月,王某某被縣監委立案,經調查核實,其在2021年至2022年期間,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加油卡、禮卡、紅包等共計人民幣3200元。2022年12月,經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某某警告處分,相關違法所得全額退還,王某某所在單位也對其現任崗位進行了調整。
小事小節是一面鏡子,王某某作為一名國家工作人員,平時不注意小節,面對一頓“下午茶”、一張提貨券、一張加油卡,一步步地讓自己忘記了原本的“初心”,在利益面前思想開始滑坡,還公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求,損害了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良好形象。
案發后,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給湖州市生態環境局長興分局發放了紀律檢查建議書,要求該局黨組夯實主體責任,以案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引導黨員干部慎用權、善用權、用好權。